——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·师资相摄篇》解读
济群法师
【点击查看全书链接】
二,明依止法。先明应法,二明正行。
依止法包括两部分内容,第一,说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开许不依止,又有哪些人必须依止。第二,怎样修习依止法。
一、应不应依止
1. 开许不依止
初中,言得不依止者八人。《四分》六种:
一、乐静。[1]
二、守护住处。[2]
三、有病。[3]
四、看病。[4]
五、满五岁已上,行德成就。[5]
六、自有智行,住处无胜己者。[6]
七、饥俭世无食。《十诵》云:若恐饿死,当于日日见和尚处住。恐不得者,若五日十五日,若二由旬半,若至自恣时。一一随缘,如上来见和尚。[7]
八、行道称意所。《五分》,诸比丘各勤修道,无人与依止。当于众中上座大德心生依止,敬如师法而住。[8]
这一部分帮助我们了解,自己是否需要依止。《师资相摄篇》主要讲到两种师长,一是负有长期教育责任的和尚,二是通过请法建立依止的师长。通常,出家或受戒后的五年内,必须依止其中一位学戒学法。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也可以暂时不依止。哪些情况属于可以开许的呢?
“初中,言得不依止者八人。”在依止法的第一部分,说明有八类人可以不需要依止。
“《四分》六种:一、乐静。”《四分律》列举了六种。第一,乐于寂静。律藏记载,有新戒比丘天性好静,希望在阿兰若独居专修,但想到佛陀规定比丘受戒后必须依止和尚修学,就舍弃静处。后来,比丘们就此事请教佛陀。佛陀开示说:乐静的新戒比丘,可在离依止师不远处独居,距离最好是当天可以往返。如果找不到合适处所,也可暂时不需要依止。因为这样的比丘往往道心很强,具备一定的自律能力,独处只是为了有更多的时间修行,所以佛陀特别加以开许。
“二、守护住处。”第二,需要守护住处。律藏记载,有新戒比丘为了依止师长,离开了原来居住的住处,结果房子因为无人看护而损坏了。后来,比丘们就此事请教佛陀。佛陀开示说:新戒比丘如果有住处需要守护,暂时不需要依止,以免使僧物受损。
“三、有病。”第三,患有疾病。律藏记载,有新戒比丘为了依止师长而耽误看病和休息,结果使病情加重。后来,比丘们就此事请教佛陀。佛陀开示说:新戒比丘如果患有疾病,暂时不需要依止,以免令身体受损,反而对日后修行造成不良影响。
“四、看病。”第四,需要看护和照顾病人。律藏记载,有新戒比丘为了依止在师长身边,就离开了原先照顾的病人,结果病人因为缺乏照料而命终。后来,比丘们就此事请教佛陀。佛陀开示说:新戒比丘如果需要看护病人,可以暂时不依止,以免病人失去照料。
“五、满五岁已上,行德成就。”第五,受戒后已有五年以上戒腊,行为如法,品德优良,有能力在僧团独立生活的人,不需要继续依止。这个行德,主要指戒、定、慧、解脱、解脱知见。
“六、自有智行,住处无胜己者。”第六,虽然是新戒,但已具备相应的僧格和智慧,有能力在僧团独立生活,而且所在地没有德行胜过自己的人,也可以不依止。
“七、饥俭世无食。《十诵》云:若恐饿死,当于日日见和尚处住。恐不得者,若五日十五日,若二由旬半,若至自恣时。一一随缘,如上来见和尚。”第七,饥荒年代,缺乏食物供养。《十诵律》记载,在饥荒年代,一位新戒比丘准备离开供养他食物的住处前去依止师长。护持者劝他说,这种情况下出去很可能会饿死。比丘们不知道如何抉择,就此事请教佛陀。佛陀开示说:如果碰到饥荒,没条件与和尚共住一处,可以住在每天能看到和尚的地方。如果做不到,可以五天、十五天(布萨时)前来拜见和尚一次。或是居住在离依止师两由旬半的路程内,甚至到一年一度的安居自恣时再来见和尚并请求教诫,也是可以的。总之,在特殊时期,允许弟子根据实际情况前来面见和尚,请求教诲。
“八、行道称意所。《五分》,诸比丘各勤修道,无人与依止。当于众中上座大德心生依止,敬如师法而住。”第八,在大众都用功办道的道场中,修行非常容易相应。佛陀在《五分律》开示说:如果道场中的每个比丘都精进道业,而没有符合条件的依止师,就可以在大众中选择戒腊长、德行高者作为榜样,生起依止之心,并当做师父那样对待。
以上,是八种开许不依止的情况。虽然开许,但除了满五岁并行德成就以外,其他几种只能免除不依止的过患,并不等于已经修了依止法。所以,不能以此作为不依止的借口,一旦有因缘,还是应该如法依止,以此增进道业。
2. 十种人须依止
二、须依止人十种。
《四分》云:一、和尚命终。
二、和尚休道。[9]
三、和尚决意出界。[10]
四、和尚舍畜众。[11]
五、弟子缘离他方。[12]
六、弟子不乐住处,更求胜缘。[13]
七、未满五夏。[14]
八、不谙教网。文云:若愚痴无智者,尽寿依止。此约行教明之。[15] 《十诵》,受戒多岁,不知五法,尽形依止。一、不知犯。二、不知不犯。三、不知轻。四、不知重。五、不诵广戒通利。[16]
《毗尼母》,若百腊不知法者,应从十腊者依止。[17]
《僧祇》中四法:不善知毗尼,不能自立,不能立他,尽形依止。[18] 九、或愚或智。愚谓性戾痴慢,数犯众罪。智谓犯已即知,依法忏洗。志非贞正,依止于他。
十、不诵戒本。《毗尼母》,不诵戒人,若故不诵,先诵后忘,根钝诵不得者,此三人不得离依止。[19]
前之七人未满五夏,故须依止,若满不须。后之三人位过五夏,要行德兼备,便息依他。然五岁失依止,约教相而言。据其自行,终须师诲。
《律》云:五分法身成立,方离依止。更通诸教,佛亦有师,所谓法也。如是广说。[20]
这一部分,说明哪些人需要依止。通常情况下,比丘受戒后应该依止和尚修学。如果和尚不能担负教育责任,则须另外寻找依止。在此,道宣律师引用《四分律》等律典,为我们列举了十种情况。
“《四分》云:一、和尚命终。”《四分律》说:第一,剃度师或得戒和尚已经圆寂,无法负责弟子的教育。
“二、和尚休道。”第二,剃度师或得戒和尚不再修道,舍戒还俗了。
“三、和尚决意出界。”界,僧团划定的共住范围。第三,和尚决定离开这个地方,不准备带着你,或是你因各种情况无法跟随师父离开,就须另外寻找依止师。
“四、和尚舍畜众。”第四,和尚希望有更多时间用于个人修行,或是对这个弟子教导起来不相应,或是其他种种原因,准备放弃对弟子的教育责任。
“五、弟子缘离他方。”第五,弟子因为某种因缘要离开师父,前往他方。
“六、弟子不乐住处,更求胜缘。”第六,弟子不喜欢这个道场,希望找到更好的修学环境,或是更相应的依止师。
“七、未满五夏。”第七,弟子还没有经过五次结夏安居,不能离开依止师独立生活。
以上七种主要指弟子未满五夏的情况。其中,前四种是和尚方面的原因,五和六是弟子有其他法缘,最后一种属于年限未满。
“八、不谙教网。文云:若愚痴无智者,尽寿依止。此约行教明之。”教网,此处主要指戒律。行教,偏制比丘行法之教,谓之行教,为律藏之所诠。第八,不熟悉戒律的开遮持犯。《四分律》说,如果一个人愚痴无知,没有通达戒律的智慧,终其一生都不能离开依止,不能在僧团独立生活,这是戒律明确规定的。
“《十诵》,受戒多岁,不知五法,尽形依止。一、不知犯。二、不知不犯。三、不知轻。四、不知重。五、不诵广戒通利。”《十诵律》说,有些人虽然受戒多年,但若不能做到以下五点,就必须终身依止。一、不知道自己已经犯戒。二、不知道自己没有犯戒。三、不知道自己所犯的是轻戒。四、不知道自己所犯的是重戒。五、不知道两部戒本的开遮持犯。如果不通达戒律规范,能以什么作为言行标准呢?最后仍会顺着贪、嗔、痴的固有习性行事,不过是光头俗汉而已,是没资格在僧团独立生活的。
“《毗尼母》,若百腊不知法者,应从十腊者依止。”《毗尼母论》说,如果不知法、不懂戒的话,即使高达百腊,也必须依止十腊的比丘。可见,僧团虽然重视腊,按戒腊而长幼有序,但这不是绝对的,因为僧团更重视法、重视德。如果仅有腊而没有法,只是痴长而已,是没有内涵的。
“《僧祇》中四法:不善知毗尼,不能自立,不能立他,尽形依止。”此处只说到三点,《僧祇律》的原文还有“比丘不善知法”。《僧祇律》中说到四种情况:如果比丘不通达教法,不通达戒律,不能在僧团独立生活,也不能帮助他人在僧团独立生活,这样的人必须尽形寿依止。见和戒是佛法修行的两大内容,没有见就无法独立修行,不懂戒就无法独立生活。
“九、或愚或智。愚谓性戾痴慢,数犯众罪。智谓犯已即知,依法忏洗。志非贞正,依止于他。”第九,心态不稳定,时而糊涂,时而清醒。糊涂的时候性格暴躁傲慢,自以为是,违犯种种戒律。清醒的时候又能认识到自己的问题,依法忏悔。但心行起伏不定,来回摇摆,需要依止师随时加以指正,这样的人也不能离开依止。
“十、不诵戒本。《毗尼母》,不诵戒人,若故不诵,先诵后忘,根钝诵不得者,此三人不得离依止。”第十,不诵戒本。根据《毗尼母论》,不诵戒有几种情况,或者故意不诵,或者诵了之后马上忘记,或者因为愚痴而没能力诵戒,这三种人都不能离开依止。
“前之七人未满五夏,故须依止,若满不须。后之三人位过五夏,要行德兼备,便息依他。”在这十类人中,前面七种只是因为戒腊未满五夏,所以才需要依止。一旦满了五夏,就可以不需要依止。而后面三种虽然已经超过五夏,但还不具备如法的僧格,或者不通达戒律,或者反复无常。对于这样的人,必须德行兼备之后,才能离开依止师独立生活。
“然五岁失依止,约教相而言。据其自行,终须师诲。”道宣律师最后又提醒我们,五岁可以离开依止,是从戒律的规范而言。如果从自身修行来说,整个修行过程都离不开善知识的引导。正如佛陀在《阿含经》中教导的那样:“善知识者是全梵行,由此便能离恶知识,不造诸恶。常修众善,纯一清白,具足圆满梵行之相。由是因缘,若得善伴与其同住,乃至涅槃,事无不办,故名全梵行。”
“《律》云:五分法身成立,方离依止。”所以《四分律》告诉我们:必须戒、定、慧、解脱、解脱知见五分法身成就之后,才能真正离开依止。在《四分律行事钞批》中,对五分法身的解释是:“防非止恶为戒,静虑息心曰定,观照空有曰慧,累尽惑亡曰解脱,于自解脱处了了识知,解脱知见也。”
“更通诸教,佛亦有师,所谓法也。如是广说。”从佛法修行来说,不但凡夫需要依止,连佛陀也有老师,他的老师就是法,由依法修行而成就解脱,圆满菩提。如《正法念处经》说:“诸佛如来以法为师,何况声闻缘觉。”《大智度论》说:“复次诸佛恭敬法故,供养于法,以法为师。”《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》说:“佛以法为师,欲恭敬承事法故。”《成实论》说:“我所得法因此成佛,当还依此法。”所有这些,都说明了依止的重要性,这是众多经论反复强调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