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 味邪命法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生起诡诈虚谈现相。方便研求假利求利。味邪命法无有羞耻坚持不舍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发勤精进。烦恼炽盛蔽抑其心时时现起。
  邪命就是不正当的谋生手段,作为菩萨,如果为了名闻利养而伪装成有道德的样子,或通过看相占卜、勘测风水来获取利益,都属于有染违犯。
  什么情况下属于无违犯呢?对于烦恼过于深重的人来说,虽已努力克制,可未能成功,那就不犯戒。
  这条规定特别有意思,关于这一点,在其他戒条中也屡屡出现。在现实生活中,也的确存在这种情况,很多烦恼都是无始以来的习气,虽经努力克制,一时也难以奏效,在这种情况下所出现的不如法行为,从因果角度说是有罪的,但从菩萨戒的角度来说,还不属于犯戒的范畴。
  11. 掉动嬉戏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为掉所动心不寂静不乐寂静。高声嬉戏諠哗纷聒。轻躁腾跃望他欢笑。如此诸缘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若忘念起。非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若为除遣生起乐欲。广说如前。若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。若欲遣他所生愁恼若他性好如上诸事。方便摄受敬慎将护。随彼而转。若他有情猜阻菩萨。内怀嫌恨恶谋憎背。外现欢颜表内清净。如是一切皆无违犯。
  作为菩萨,如果心不寂静,行为轻浮,喜欢嬉戏喧闹,唱歌跳舞,也是有染违犯,因为这都是属于放逸的行为。
  如果是一时疏忽,比如在某种环境下,听到音乐就不由自主地随之唱起来,则属于非染违犯。
  还有一些情况是属于无违犯:或是从慈悲心出发,看到别人苦恼时,“欲遣他所生愁恼”,为对方唱一唱,使其开怀,就不会犯戒,因为这是以慈悲心而不是烦恼心唱出来的,目的是为了怜悯和利益众生。或是为了度化众生的方便,“若他性好如上诸事,方便摄受,敬慎将护,随彼而转”,菩萨知道对方喜欢唱歌,为了使他和自己有缘,投其所好,在这一前提下,逐步引导对方契入佛法。
  12. 倒说菩萨法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起如是见立如是论。菩萨不应忻乐涅盘。应于涅盘而生厌背。于诸烦恼及随烦恼。不应怖畏而求断灭。不应一向心生厌离。以诸菩萨三无数劫流转生死求大菩提。若作此说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何以故。如诸声闻于其涅盘忻乐亲近。于诸烦恼及随烦恼深心厌离。如是菩萨于大涅盘忻乐亲近。于诸烦恼及随烦恼深心厌离。其倍过彼百千俱胝。以诸声闻唯为一身证得义利勤修正行。菩萨普为一切有情证得义利。勤修正行。是故菩萨当勤修集无杂染心。于有漏事随顺而行。成就胜出诸阿罗汉无杂染法。
  倒说菩萨戒法戒,就是歪曲菩萨戒的思想精神。作为菩萨,如果说菩萨不应喜欢涅槃,不应怖畏烦恼,也是属于有染违犯。菩萨怎么可能不厌离烦恼、不证得涅槃呢?只是菩萨观烦恼、涅槃由空而发,不是像声闻那样把烦恼和涅槃看得很实在,因而有烦恼可断、有涅槃可证,菩萨是通过观空来断烦恼、证菩提,虽方式和声闻人有所不同,但目的却是一致的。声闻人为自利尚要断烦恼、证涅槃,菩萨为利益无量众生,更应如是而行,“普为一切有情证得义利”。
  13. 不护雪讥谤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于自能发不信重言。所谓恶声恶称恶誉不护不雪。其事若实而不避护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若事不实而不清雪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非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若他外道若他憎嫉若自出家。因行乞行因修善行谤声流布。若忿蔽者若心倒者谤声流布。皆无违犯。
  作为菩萨,如果被人诽谤或屈辱,又该如何对待呢?这有两种情况:一是确有其事;一是无中生有。若菩萨确有不如法的行为而导致他人诋毁,就要及时避护,充分检点自己的行为,不再犯同样的过错,否则就是有染违犯。
  如果所面对的是诬陷不实之辞,菩萨就应澄清事实。为什么要这么做呢?从声闻戒的角度来说,“是非以不辩为解脱”,但不作解释而听之任之的话,对方的误解可能会越来越深,嫌恨也越来越重,虽然自己很清闲,对方却会因此产生烦恼并造作口业,所以从利益众生的角度来讲,及时澄清是有必要的,“若事不实而不清雪”,也是犯戒,是非染违犯。既要能护,也要澄清,这两点正显示了菩萨积极入世的态度。
  在有些情况下,事实自然会得到澄清,辩护只是多此一举,只会带来负面的影响,只会使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,如果菩萨以智慧观察到这样的结果,虽然不去辩护,也不会对戒律有所违犯。所以说,我们要领会戒律的精神,辩护的作用是为了使还事实以本来面目,若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,就不应盲目为之。
  14. 不行楚罚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见诸有情应以种种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义利护其忧恼而不现行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非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观由此缘于现法中少得义利多生忧恼。
  菩萨在行度化众生的过程中,难免会遇到根性顽劣、刚强难调的众生。佛经中对不同类型的众生有个非常形象的比喻:最善的马一看鞭影就会跑;稍劣的马要鞭子及身才会跑;再劣的马要鞭打至疼痛才会跑;最劣的马要痛到不能忍受才会跑。以我们研究所为例,最早提倡的是“自觉、自由、自在”,属于对上等马的教育,但试行一段时间后,发现大家未必是上等马,政策就逐步有所调整。作为菩萨,也要根据对方根基来选择调教的方式,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才能使对方得到利益。对于那些“不见棺材不掉泪”的众生来说,只有经过猛烈的鞭策痛打之后,才能使之得到利益,就应现威猛相来调伏对方。如果“护其忧恼而不施行”,碍于人情而不对其进行严厉责罚,就是妇人之仁,不属于菩萨道的行为,因而也是犯戒的,属于非染违犯。
  什么是无违犯呢?有些众生自尊心很强,“观由此缘,于现法中少得义利”,这样的做法对他来说是弊多利少,就不能如是而行,所以菩萨应以观众生的义利为前提。
  第三部分是关于障忍辱度的内容,有关戒律共有四条。
  15. 嗔打报复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他骂报骂他嗔报嗔。他打报打他弄报弄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
  作为菩萨,对方骂你,你也骂他;对方打你,你也打他;对方嗔恨你,你也嗔恨他,不能经受一点侮辱,不能以柔和之心去包容对方,以忍让之心去感化对方,而是像世间法所说的“人若犯我,我必犯人”那样,也就违背了菩萨的精神,属于有染违犯。
  16. 不如法悔谢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于他有情有所侵犯。或自不为彼疑侵犯。由嫌嫉心由慢所执。不如理谢而生轻舍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若由懒惰懈怠放逸。不谢轻舍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非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。若是外道。若彼悕望要因现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谢。若彼有情性好斗诤。因悔谢时倍增愤怒。若复知彼为性堪忍体无嫌恨。若必了他因谢侵犯深生羞耻。而不悔谢。皆无违犯。
  作为菩萨,如果伤害了他人,又应如何弥补呢?这也有两种情况:一是确实伤害了对方;一是虽未伤害对方,但对方却怀疑你伤害他。无论是出于什么情况,只要对方有这样的误解,菩萨都应去表示歉意。因为菩萨要慈悲众生,若不去澄清的话,对方的心中就始终有个阴影,于双方都没有好处,而作出坦诚的说明之后,就能使对方放下心理包袱,解除精神痛苦。如果没有慈悲怜悯之心,不去向对方有所表示,也是有染违犯。
  如果因懒惰而没有去道歉,则属于非染违犯。
  什么样的情况是无违犯呢?或者是不去道歉于对方更有好处;或者是道歉后反而让对方无地自容;或者是对方性格激烈,道歉只会增添他的怒火。也就是说,无论是道歉还是不道歉,都要以帮助对方为前提。
  17. 不受忏谢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他所侵犯。彼还如法平等悔谢。怀嫌恨心欲损恼彼不受其谢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虽复于彼无嫌恨心不欲损恼。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谢。亦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无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若欲方便调彼伏彼。广说一切如前应知。若不如法不平等谢。不受彼谢亦无违犯。
  作为菩萨,和他人产生纠纷之后,对方来向你道歉,而你却依然愤愤不平,拒不接受,也是有染违犯。“瑜伽菩萨戒”所说的每一条,都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,非常富有人情味。
  如果对对方已无嗔恨之心,也不是故意要气恼对方,只是“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谢”,则属于非染违犯。
  还有一些情况是属于无违犯:如果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帮助对方,那么,不接受对方的道歉也不犯戒。
  18. 怀忿不舍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于他怀忿相续坚持生已不舍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为断彼故生起乐欲。广说如前。
  作为菩萨,当对他人产生嗔恨之后,坚持不舍,耿耿于怀,始终处于烦恼状态而不能自拔,也是有染违犯。
  如果是因为烦恼深重,虽想方设法克服,但还不能有效对治自己的情绪,就不属于犯戒的范畴。
  我们心理状态的延续也是缘起的,当我们恨一个人时,如果总想着对方的坏处,嗔恨的种子就会不断增强;如果能将心念转过来,想想对方曾经有过的好处,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佛子应有的悲心,嗔恨的力量自然会越来越小。所以,当心念产生之时,将朝什么样的方向发展,关键是看我们给它创造什么样的因缘。在“瑜伽菩萨戒”中,如果怀恨时乐此不疲,就是有染违犯;如果努力对治,虽一时难以克服,也不为犯,因为你所创造的条件正在使烦恼向不同的方向发展。
  第四部分是有关精进的戒律,共有三条。
  19. 染心御众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贪着供事增上力故。以爱染心管御徒众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不贪供侍无爱染心管御徒众。
  作为菩萨,如果因染污心而贪著名利地位,贪着供养供侍,贪著作为住持的权力,贪著作为师傅的乐趣,以此来管理寺庙、招收徒众,也是有染违犯。
  如果不是以贪着心来做这些事,那就是不犯。
  在这儿,再次强调以贪心来判摄犯与不犯的区别。有没有贪心谁知道?自己知道。所以,菩萨戒的判罪不是由别人评判,而是由自己来评判。同样的行为,是染违犯或非染违犯,乃至不犯,关键都是在自己的心:有没有贪心?有没有嗔心?最清楚的就是自己,即使别人对你作出评判,你还可以进行狡辩,所以“瑜伽菩萨戒”主要是从道德而不是从法治的角度来衡量一个人的行为。
  20. 非时睡眠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懒惰懈怠耽睡眠乐卧乐倚乐。非时非量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若遭疾病若无气力行路疲极。若为断彼生起乐欲。广说一切如前应知。
  人的欲望总有所偏重,有人食欲特别重,吃饭成了人生最大的乐趣;有人名利心特别重,为此可以付出任何代价;也有人睡欲特别重,一味贪图放逸之乐,不求精进,虚掷年华。作为菩萨,如果贪着睡眠的快乐、倚靠的快乐,不但睡眠时间没有节制,且在不该睡觉的时间依然卧床不起,就是有染违犯。其中,“非量”为睡得太久;“非时”为不该睡觉的时间,孔子在看到学生白天睡觉时曾感叹说:“朽木不可雕也,粪土之墙不可扶也”,因为睡眠会浪费了人生大量的时间,所以佛陀在《遗教经》中告诫我们说:“初夜后夜,亦勿有废。中夜诵经,以自消息,无以睡眠因缘,令一生空过,无所得也”。
  如果是因为患病,或过于辛苦劳累,需要通过睡眠加以调整,则不属于犯戒的范畴。
  21. 虚谈弃时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怀爱染心谈说世事虚度时日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若由忘念虚度时日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非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见他谈说护彼意故。安住正念须臾而听。若事希奇或暂问他或答他问。无所违犯。
  作为菩萨,如果怀着爱染之心谈天说地,论长道短,还觉得津津有味,白白虚度无数光阴,也是有染违犯。在生活中,许多人都会有这一嗜好,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,“瑜伽菩萨戒”都是针对众生的烦恼和不良习惯,非常具有现实意义。
  如果是在某个氛围中,一时忘记了,不知不觉地跟着说了几句,就是非染违犯,因为这和热衷此道的情形不同,虽然也跟着说了,可很快就会生起警觉,并不是从内心喜欢这些无聊的话题,所以性质和前者不同。
  还有些情况是属于无违犯:如果对方兴致很高,为了不使其过于难堪;或对方很压抑,需要找你倾诉一下,就可“安住正念,须臾而听”,首先,是在听的过程中要提起正念,其次还有时间的问题,不能一听就是半天。如果对方所说的事情特别离奇,出于好奇心问一下也没有太大的妨碍;或者相反,对方就某件不同寻常的事件来询问于你,而你顺便回答一下也不为犯。
  第五部分是关于是障碍禅定修行的内容,戒律共有三条。
  22. 懈慢不求禅法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为令心住欲定其心。心怀嫌恨憍慢所持。不诣师所求请教授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懒惰懈怠而不请者。非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若遇疾病若无气力。若知其师颠倒教授。若自多闻自有智力能令心定。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。无所违犯。
  作为菩萨,当然要修习禅定,如果恃才傲物,自以为是,不愿亲近善知识,也不愿在修行上有进一步提高,也属于有染违犯,因为骄慢是烦恼心所,而且是根本烦恼。
  如果因懒惰懈怠而不去请法的话,就是非染违犯。懒惰懈怠虽也是烦恼心所,但属于随烦恼,较之于根本烦恼而言,性质和程度都有所不同。“瑜伽菩萨戒”属于唯识的思想体系,非常重视对心理的分析,台湾惠明法师就写过一篇《瑜伽菩萨戒的心理学》。通过以上的学习,我们也可以了解到,所有的染违犯或非染违犯都是以心念来判摄的,而对心念的把握正是菩萨戒的重点,这在“瑜伽菩萨戒”中表现得尤为充分。
  还有一些情况属于无违犯:或者因为生病而无力前去受教;或者知道这个老师的指导方法不正确;或者自己已经有了智慧,懂得怎么修习禅定;或者已经得到过这方面的指导。
  23. 不除五盖定障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起贪欲盖忍受不舍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。烦恼猛利蔽抑心故时时现行。如贪欲盖如是。嗔恚惛沉睡眠掉举恶作。及与疑盖当知亦尔。
  我们常常把自己的烦恼当做宝贝一样精心呵护,不愿舍弃,而修习禅定正是为了消除五盖,五盖为贪欲、嗔恚、昏沉睡眠、掉举恶作、怀疑五种烦恼。作为菩萨,如果贪着自己的烦恼,对贪欲盖忍受不舍,就属于有染违犯。
  什么样是无违犯呢?如果通过努力对治,但还是无法克服,就不算犯戒了。
  24. 贪味静虑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贪味静虑于味静虑见为功德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若为断彼生起乐欲。广说如前。
  作为菩萨,如果贪着禅定的快乐,“于味静虑见为功德”,也是属于有染违犯。对有些人来说,修习禅定是非常享受的事情,很容易沉溺在禅定的快乐里,既无暇闻思经教,更忘却了“弘法为家务,利生为事业”的本份。而耽于定乐,还会影响到智慧的开发,如生活在色界和无色界的众生,正是因为贪着定乐才无法进一步追求解脱,这就需要有正见的指导,如无常观、无我观、空观,由此建立正定并引发无漏智慧。外道的禅定之所以不能开发智慧,就是因为没有缘起的正见。所以佛法的不共之处是在于正见,而不是在于定。但是定又是修习佛法、开发智慧的必要基础。如果没有定的力量,慧往往又会落于狂慧。
  第六部分是关于障碍般若智慧,共有八条,对同学们来说是非常现实的。
  25. 立论不许学小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起如是见立如是论。菩萨不应听声闻乘相应法教。不应受持不应修学。菩萨何用于声闻乘相应法教听闻受持精勤修学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何以故。菩萨尚于外道书论精勤研究。况于佛语。无违犯者。为令一向习小法者舍彼欲故。作如是说。
  作为菩萨,如果产生这样一种知见,认为不应听闻、修学、受持声闻教法,也是属于有染违犯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因为菩萨对外道典籍都要精勤研究,更何况声闻教法?声闻教法也是佛陀所宣说,排斥声闻教法,就意味着排斥佛法。
  什么样的情况是无违犯呢?如果是为了让那些专门修学小乘的人能进一步回小向大,目的是为了度化他,才可作如是说。
  26. 弃大向小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于菩萨藏未精研究。于菩萨藏一切弃舍。于声闻藏一向修学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非染违犯。
  作为菩萨,如果没有认真研究菩萨藏,就轻易地弃舍了菩萨藏,转而修学声闻藏,那就是回大向小,这样的作法也是属于犯戒,是非染违犯。
  27. 舍内学外戒
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。现有佛教于佛教中未精研究。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精勤修学。是名有犯有所违越。是染违犯。无违犯者。若上聪敏若能速受。若经久时能不忘失。若于其义能思能达。若于佛教如理观察。成就俱行无动觉者。于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学佛语。一分学外。则无违犯。
  作为菩萨,如果对佛教的经论典籍还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,就开始钻研外道论著,或钻研世间的哲学、文学等等,除佛法外什么都学,那也属于有染违犯。
  还有些情况是属于无违犯:或者自己的根基特别好,又有因缘成就,短时间内就可掌握很多世间典籍或外道理论。同时,自己已树立了佛法正见,对于世间及外道的观点能正确辨别,且能妥善处理学习佛法和世间法的关系:“日日中,常以二分修学佛语,一分学外,则无违犯”,也就是说,一天中以两分的时间学佛法,一分的时间学习世间文化和外道典籍,也是戒律所允许的。
  从“菩瑜伽菩萨戒”中我们可以看出,它的规范非常合乎情理,非常接近凡人认识和接受的标准。当然不是说其它经论就不近人情,而是它们所针对的层次更高,有的是针对地上菩萨的境界。如“梵网菩萨戒”,是卢舍那佛在莲花藏世界为大菩萨们所说,又由释迦牟尼佛为我们转示,对象不同,要求也就不同。而“瑜伽菩萨戒”为弥勒菩萨所说,他根据娑婆世界众生的特点,将佛经里有关菩萨的行仪整理出来,所以我们学习起来感觉格外契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