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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部分主要说明,如果安居期间遇到难缘,应该怎么处理,是否会破夏。
四、夏中遇缘失不者。初明有难移夏,后受日逢难。
“初明有难移夏,后受日逢难。”关于难缘,道宣律师主要讲到两种情况。首先,结夏期间因为遇到难缘而更换安居处所,是否破夏。其次,结夏期间请假外出,因为遇到难缘而不能如期归来,是否破夏。
第一节 有难移夏
一、引律开文
1. 正明移夏
初中,《四分》云:二难,梵行者,本时妇、大童女、淫女、黄门、伏藏,皆因人来欲诱调比丘,恐为净行留难。二者,鬼神、恶贼、毒虫、恶兽,不得如意饮食、医药及随意使人。我若住此,必为我命作留难。佛言:听去。[1]
第一,说明因为各种难缘而转移安居场所的问题,首先引律典说明。
“初中,《四分》云:二难。”关于第一个问题,《四分律》说到两种难缘,即梵行难和命难,前者会给清净梵行带来威胁,后者会给自身生命带来损害。
“梵行者,本时妇、大童女、淫女、黄门、伏藏,皆因人来欲诱调比丘,恐为净行留难。”本时妇,即前妻,律中也称故二、本二。伏藏,即贵重物品,有主就属于主人,无主就属于国王,若比丘贪心取用,就会犯盗戒。另一说则是,伏藏为非人守护,能引诱比丘,令其作恶。所谓梵行难,指安居者的前妻,或是未婚女子,或是放荡女子,或是不男不女的人等等,他们都想来引诱这个比丘。或是有奇珍异宝,容易让人心生贪欲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继续留在此地可能会因此破戒。为了避免诱惑,不使清净梵行受到玷污,应该马上离开,易地安居。
“二者,鬼神、恶贼、毒虫、恶兽,不得如意饮食、医药及随意使人。我若住此,必为我命作留难。”第二种情况是命难,如果在安居处所有妖魔鬼怪、土匪恶贼、毒虫及狮子虎狼等出没,如果继续留在此地,可能会给生命安全带来威胁。或者没有护法能够提供合适的饮食、医药等生活所需,也没合适的人加以护持,无法滋养色身,更谈不上专心修行了。
“佛言:听去。”在这两种情况下,佛陀允许比丘离开。因为这两种难缘都没有时间期限,可能是短期的,也可能是长期的,所以不是请假暂时避开再回来,而是直接离开不再回来。
2. 详定成否
· 约勤怠以判
准此结成者,从初去日,即须勤觅安身处,若未得已来,虽经宿不破夏,以非轻心故。反前不觅,即破安居。若得住处,夏法随身,亦不得无缘出界,便破夏也。结成后去,本界无难,亦不得反来。由已结夏成故,须有缘及法也。
更换安居处所是否会破夏呢?以下,道宣律师将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说明。首先根据移夏后寻找处所的态度是否积极来判断。
“准此结成者,从初去日,即须勤觅安身处,若未得已来,虽经宿不破夏,以非轻心故。”移夏而不破夏的前提是,从离开这一天起,就积极寻找新的安居处所。如果一时没找到合适处所,虽然在界外住宿,也并不破夏。因为你确实很重视,也确实在努力,只是因缘一时没有成熟而已,并不是自己对这个问题掉以轻心。
“反前不觅,即破安居。”反之,如果离开原安居处所后并没有认真寻找,而是觉得可以趁此机会逃避安居,东逛西逛,优哉游哉,那就破安居了。
“若得住处,夏法随身,亦不得无缘出界,便破夏也。”如果得到住处,还要随时保持安居的愿望,奉行安居的行为准则。没有特殊因缘及合法理由,不得离开安居所结的界,否则就会破夏。夏法即安居的愿望和作法,虽然更换住处,但这种愿和法从未改变,所以夏法也会始终跟随,到安居圆满结束为止。
“结成后去,本界无难,亦不得反来。由已结夏成故,须有缘及法也。”在新的地方住下之后,即使原安居处不再有难缘,也不得返回。因为你已在新的处所结夏安居,如果要离开的话,必须有难缘或者请假。当然,不是随便什么事都可以请假,相关内容在“受日法”中有详细介绍。
· 准文义以证
《五分》:食不足、父母亲戚苦乐等,若住恐失道意,听破安居。[2]
《十诵》《善见》:若安居中有缘移去,无罪。[3]不言得夏。[4]
《四分》亦尔。[5]
《明了论》:夏中有八难,弃去无犯。[6]
《疏》云:人难者,亲情及知识等诱引罢道或作恶也。梵行者,乃至住处多有博易往还,恐犯重罪。不云得夏,并云得去。
下面,道宣律师引用《五分律》《十诵律》等多部律典,详细说明了移夏的相关情况。
“《五分》:食不足、父母亲戚苦乐等,若住恐失道意,听破安居。”《五分律》说:如果安居期间食物供养不足,或是在家乡附近安居,父母亲友的俗事很多,一会儿是聚会或婚庆之类的乐事,一会儿是遇难或老病之类的苦事。乐事容易心生染著,苦事则易心生忧恼,如果继续住下去会干扰修行,障碍道心。在这种情况下,佛陀允许比丘更换安居处所。
“《十诵》《善见》:若安居中有缘移去,无罪。不言得夏。”《十诵律》和《善见律》也说,如果在安居中有命难或是梵行难,可以更换安居地点,这是没有过错的。但根据《善见律》的观点,移夏之后就不成安居,也得不到这个夏腊。
“《四分》亦尔。”《四分律》也有同样的说法,详见《四分律》三十七卷。
“《明了论》:夏中有八难,弃去无犯。”《明了论》说,如果结夏期间遇到王难、贼难、人难、非人难、胸行难、火难、水难、梵行难这八种难缘,可以更换安居处所,是不犯戒的。
“《疏》云:人难者,亲情及知识等诱引罢道或作恶也。”在《明了论疏》中,对八难作了简单介绍。所谓人难者,就是亲戚朋友引诱你还俗,甚至拉着你去一起干坏事。
“梵行者,乃至住处多有博易往还,恐犯重罪。”梵行难,除了男女之间的诱惑,还包括住处附近有很多人做买卖或来来往往,于此安居,恐怕道业会受到干扰,甚至可能因为一时心血来潮而参与其中,结果犯下重罪。
“不云得夏,并云得去。”以上律典只是说到,在这些情况下可以更换住处,并没有说移夏后是否还能得夏。
· 示明决
《摩夷》云:移夏不破安居。[7]
《四分》衣法中,二处安居,二处随半受衣。[8]
《十诵》《僧祇》,命梵二难,移夏二处安居。[9]乃至自恣处取衣,破安居人不得衣分。[10]
准此,无夏不成受衣,有受理应得夏。
在“准文义以证”这一部分,对移夏后能否得夏没有定论。所以,道宣律师继续引经据典,要给我们一个较为明确的说法,免得大众对此心存疑惑。
“《摩夷》云:移夏不破安居。”摩夷,论藏四名之一,译曰行母、本母。论藏诠显行法,即为生行之母,故名行母;又诠显教理,理为教本,彼能生为教本之理,故名本母。《毗尼母论》说:如果在安居期间更换处所,只要有正当理由和特殊情况,比如为佛法僧事,或如上所说的诸多难缘,那就不破安居,也不会失夏。
“《四分》衣法中,二处安居,二处随半受衣。”衣法,接受迦絺那衣的法。在《四分律》衣揵度中说:如果先后在两处安居的话,可在安居时间较多的处所接受功德衣。如果两处时间均等,可在两处各取其半。既然可以接受功德衣,就说明不会破夏,否则是不能受功德衣的。
“《十诵》《僧祇》,命梵二难,移夏二处安居。乃至自恣处取衣,破安居人不得衣分。”《十诵律》和《僧祇律》则说到,如果安居期间遇到命难或梵行难,可以转移到另一个地方继续安居,并在自恣处受功德衣。如果在两处自恣的话,就在先自恣的地方受功德衣。如果先参加安居,后来遇缘不安居了,那就不能得受功德衣。
“准此,无夏不成受衣,有受理应得夏。”因为破安居者是不能受功德衣的,据此推断,既然受了功德衣,就说明是可以得夏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