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·标宗显德篇》解读
济群法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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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 违戒法灭

  二、明违戒法灭者。还约二教杂明。
  以下进入第二部分,说明违背戒律会造成佛法衰亡。此处所引经论,仍涉及化教和制教两类。和前面不同的是,此处不是以化、制二教作为分类,而是根据相关内容加以归纳。

一、破戒灭法

  首先,说明破戒会使正法衰落乃至灭亡。
  《十诵律》
  《十诵》云:“像法时有五灭法:一、比丘小得心已,便谓已圣。二、白衣生天,出家人入地狱。三、有人舍世间业,而出家破戒。四、破戒人多人佐助。五、乃至罗汉亦被打骂。”又有五种怖畏:“一、自不修身戒心慧,复度他人,令不修身戒等法。二、畜沙弥。三、与他依止。四、与净人、沙弥共住,不知三相,谓掘地、断草、溉水。五、虽诵律藏,前后杂乱。”[1]

  引文出自《十诵律》“毗尼增一”中的“五法初”,首先是大爱道比丘尼请世尊宣说“法、非法,毗尼、非毗尼”,然后是优波离尊者请世尊宣说“有几法正法灭亡没”,接着就是道宣律师所引的这一段,由难提长老请世尊宣说“正法灭像法时,有几非法在世”。
  “《十诵》云:像法时有五灭法。”《十诵律》说,像法时代有五种灭法的现象。这一段,是长老难提向佛陀请教:“正法灭像法时,有哪些非法的现象呢?”佛陀总结为五点。我们不妨对照一下现在这个时代,是否存在这五种现象。
  “一、比丘小得心已,便谓已圣。”第一种现象,比丘在修行过程中稍有一些心得,稍有一些感应,就认为自己已经证果乃至成圣成贤,这是属于增上慢。正如《法华经·方便品》所说:“此辈罪根深重及增上慢,未得谓得,未证谓证,有如此失。”[2]

  “二、白衣生天,出家人入地狱。”第二种现象,在家居士因为对三宝有虔诚心,且深感轮回之苦,而能发起猛利出离心,尽力护持三宝,尽力培植福田,再持好五戒十善的话,反而容易成就人天福报。出家人本是有法有戒的,却有法破法,有戒破戒,且不以这种破戒之身感到惭愧,拼命接受世人供养,为所欲为,结果就会堕落恶道。
  关于这个问题,还有两部经可以参照,一是《法灭尽经》,1卷,失译者,是佛陀临涅槃前说末世众魔比丘所做种种不如法事,乃至袈裟变白,为法灭之相。一是《阿难七梦经》,1卷,东晋竺昙无兰译,是佛陀为阿难解释七个梦中所演绎的法灭之相。其中第三个梦,即“出家比丘转在于不净坑堑之中,在家白衣登头而出”[3],喻出家人贪著利养,争名夺利,死入地狱。而在家白衣精进修学,积资净障,则生天上。
  “三、有人舍世间业,而出家破戒。”第三种现象,有人舍弃世间的家庭、事业而剃发染衣,专意求道。但在出家后未能走上修行轨道,转而开始追名逐利,破戒毁戒。这些人在世间本已名利双全,并自愿将事业、妻儿统统舍弃,按理说,应该放下万缘去寻求解脱。但他们在出家之后,或是没有善知识引导,或是缺乏如法的修学环境,或是自身于法不能得益,结果又回到凡夫心的串习中,再次追求他们曾经舍弃的一切。
  在“讫栗枳王十梦”中,第一梦就预示了这些现象。讫栗枳王为迦叶佛之父,夜梦十事不祥,后迦叶佛为王说梦,详析十事乃未来释迦佛入灭后诸弟子所行非法之事。梦中景象是,一头大象被关闭室内,屋中惟有小窗而无门,当大象想方设法从屋内出来时,尾巴却被缠绕而无法脱身。比喻这些比丘本已放弃名利贪爱,就如那头走出房间的大象,但在出家后反去追求蝇头小利,就如尾巴被缠而不得脱身一样。
  “四,破戒人多人佐助。”第四种现象是,破戒者反而有很多人护持。因为现在的信众素质普遍不高,只要看着披上一件大红祖衣,或是有这样那样的头衔,就趋之若鹜,前呼后拥。地位高的就是高僧,讲排场的就是大德,很多信众只看到这些,却不懂得依法抉择,更不懂得怎样如法护持三宝。在“讫栗枳王十梦”中,也有一梦预示了这些现象。梦中,很多猕猴拿着水给一只全身长满疥癞的猴子灌顶,拥戴它登基为王。说明在末法时代,僧团往往会推举破戒者当领袖,这样的话,大家才能彼此彼此,相安无事。
  “五、乃至罗汉亦被打骂。”第五种现象是,那些真正有道心、有惭愧心的修行人,在僧团反而被排挤,没有立足之地。正如佛陀在《法灭尽经》中对阿难所说的那样:“吾涅槃后法欲灭时,五逆浊世魔道兴盛。魔作沙门坏乱吾道,着俗衣裳,乐好袈裟五色之服,饮酒噉肉,杀生贪味,无有慈心,更相憎嫉。时有菩萨、辟支、罗汉,精进修德,一切敬待。人所宗向,教化平等。怜贫念老,鞠育穷厄。恒以经像令人奉事,作诸功德志性恩善,不侵害人捐身济物,不自惜己忍辱仁和。设有是人,众魔比丘咸共嫉之,诽谤扬恶,摈黜驱遣,不令得住。[4]”众魔比丘最害怕的,就是被这些修行者对照出自己的非法行为,所以不择手段地排斥打击。
  这一段是说明末法时代法灭的象征。以下是关于五种怖畏的内容,仍出自《十诵律》,是佛陀对十大弟子中持律第一的优波离尊者所说。
  “又有五种怖畏:一、自不修身戒心慧,复度他人,令不修身戒等法。”在末法时代,还有五种导致法灭的现象,是我们应当怖畏并引以为戒的。第一种,自己不持戒、不修定慧,反而忙着度化他人,可又不能引导他人修行,以盲导盲。如果自身缺乏戒定慧的修行,必然没有能力利益他人。这种现象当今教界也很普遍,自己不修,却度了一大堆人,看起来很热闹,其实只是多了一些光头俗汉,只会加速正法衰亡。
  “二、畜沙弥。”第二种,随意剃度沙弥。以下这几点,都要和第一点联系起来理解。自己不持戒、不修定、不修慧,却多多益善地剃度沙弥,广收徒众,也是不如法的。严格地说,如果不懂得戒,自己都不能在僧团独立生活,都需要终身依止。偏偏就是这样无知、无学、无修的人,还热衷于剃度弟子,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。
  “三、与他依止。”第三种,自己不修戒定慧,却作为他人的依止师,这从戒律来说也是不如法的。如果无德无能,凭什么作为他人的依止?弟子依止你,究竟能学到些什么?最多不过是建立一些世俗人情。更有甚者,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拉帮结派,巩固自身势力,结果将弟子引向歪门邪道,毁坏他人的法身慧命。
  “四、与净人、沙弥共住,不知三相,谓掘地、断草、溉水。”净人,在寺院担任种种净业及事务者。第四种,比丘和净人、沙弥共住一处,却不懂得依戒生活,不懂得挖地、除草、浇水三相。或许有人觉得奇怪:这么简单的事,有什么会不会的呢?按戒律规定,比丘是不可以亲自掘地、断草、浇水的。遇到这种事,比丘须对净人说:“汝知是见是。”知法的净人便能会意,去将事情做好。因为这些事只能由净人来做。
  此外,戒律对衣食住行等方面都有一定之规。佛陀制戒最大的特点,是将日常行为赋予解脱的内涵,使这些行为与法相应,使我们从起心动念到行住坐卧都和解脱挂钩,都成为修行的组成部分。如果不持戒,不懂得戒律蕴含的深意,我们将顺着由无明、我执建立起来的串习,使一切行为和轮回发生关系,和贪嗔痴发生关系。所以说,戒律所建立的是一种真善美的生活,是一种艺术的生活,是一种庄严的生活。归根到底,是一种解脱的生活。通过对戒律的学习,我们要去发现其中所蕴含的真,所实践的善,所体现的美,一旦认识这些内涵,就不会觉得戒律是枯燥的教条。
  “五、虽诵律藏,前后杂乱。”第五种,虽然也在诵戒,但不能按戒的次第如法持诵,前后颠倒,杂乱混淆。
  佛陀告诫优波离尊者,这些都是导致法灭的乱象。前四种主要说明妄摄徒众的过失,第五点说明懈怠的过失。遗憾的是,这些问题在当今教界非常普遍。自己不修戒定慧,却大量剃度弟子,生活全无法度。这样做的当下就已经失去法的内涵,就已经和佛法背道而驰。因为法就包含在戒定慧三学中,除此而外,并没有另外的佛法。不是把法会搞得多大就有法,也不是收了多少弟子就有法。有没有法,关键是看我们的行为中究竟蕴含着多少戒定慧的内涵。如果所作所为没有法的内涵,必然是贪嗔痴的内涵,世俗心的内涵。所以说,法灭不灭,从每个佛弟子当下的行为就可以看到。佛弟子的行为如法,就是有正法住世,否则就是末法,就是法灭之相。
  《四分律》
  《四分》中,五种疾灭正法:一、有比丘不谛受诵律,喜忘文句,复教他人,文既不具,其义有阙。二、为僧中胜人上座,一国所宗,而多不持戒,但修不善,后生仿习,放舍戒行。三、有比丘持法、持律、持摩夷,而不教道俗,即便命终,令法断灭。四、有比丘难可教授,不受善言,余善比丘舍置。五、互相骂詈,互求长短,疾灭正法。[5]
  引文出自《四分律·毗尼增一之三》,是世尊在王舍城为众比丘所作的开示。内容包括:有五法不应授人大戒,有五种人不应受大戒,有五种清净无难应受大戒,有五种与人依止法,有五法不应无依止而住,有五法失依止,和尚五法驱遣弟子,阿阇梨有五法驱遣弟子,弟子有五法为和尚阿阇梨驱遣,有五种失欲,有五种与清净与自恣,和尚有五非法弟子应忏悔而去,毗尼有五事答,有五法名为持律,持律人有五功德等等。以上所说的五法并不仅限于五法,如“有五法不应授人大戒”一项,世尊又反复说了20次“复有五法不应授人大戒”,虽有重复,但相关条件也达几十项之多。与此相反,则是可以为人授戒的条件,即律中所说的“复有五法应授人大戒(即反上句是)”。内容极多,不能一一列出,可参考《四分律》卷五十九。“有五法令正法疾灭”,在这一段的结束部分。
  “《四分》中,五种疾灭正法。”《四分律》中,佛陀说到五种使正法走向灭亡的现象。这些现象值得我们关注并深思。
  “一、有比丘不谛受诵律,喜忘文句,复教他人,文既不具,其义有阙。”第一种情况,是有些比丘不认真受持、读诵戒律,经常读前忘后,读后忘前,未将戒律条文牢记在心。虽然自己一知半解,却喜欢用这点皮毛去教导他人。如果文句尚且不能完整记忆,对其中深意自然不能透彻了解,也就无法将戒律准确无误地继承下来。
  “二、为僧中胜人上座,一国所宗,而多不持戒,但修不善,后生仿习,放舍戒行。”胜人,此处指身份上的胜人,即僧团中有地位的人,和前面所说的具有高尚品质的胜人不同。上座,二十腊以上的具德比丘,负责僧众的修行指导和道德教化。第二种情况,是僧团中具有相当地位的上座,乃至教界的领导人、住持者,同样不认真持戒,不引导大众学修,反而热衷于争名夺利,追求世俗享受。如此,“上为之,下效之”,其他僧众自然也会舍弃戒行,胡作非为。尤其是那些刚刚出家的青年僧众,修行尚未找到入手处,更缺乏择法眼和辨别力,很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。
  “三、有比丘持法、持律、持摩夷,而不教道俗,即便命终,令法断灭。”法,经藏。摩夷,论典。第三种情况是,有些比丘对经律论三藏的修学有很高成就,却不愿教化大众学法,不愿带领弟子修行。待他们命终入灭,就会使正法因无人传承而中断。所以,出家人不仅需要加强个人学修,还担负着住持佛法、续佛慧命的使命。佛法传到我们这代人手上,我们就有责任继往开来,一方面继承佛教传统,一方面负责教导后学,使佛法薪火相传,代代延续。
  “四、有比丘难可教授,不受善言,余善比丘舍置。”第四种情况是,僧团中有些比丘刚强难调,有不如法的行为时,也不肯接受大众的善意规劝。对于这些人,如果僧团不对他加以制裁,其他比丘放弃对他的教育,听之任之,也在无形中助长不良习气,从而导致法灭。所以说,我们同在一个道场修行,不是独善其身就可以,还有责任对同参道友进行帮助。
  “五、互相骂詈,互求长短,疾灭正法。”詈,责骂。第五种情况是,如果出家人之间互相指责,互相攻击,只见他人短处,不见他人长处。甚至互相诽谤,制造是非,也会加速正法灭亡。古德云,“僧赞僧,佛法兴”。惟有僧团大众互相赞叹,互相扶持,才能使佛法在世间弘传普及,利益人天。

【注释】
[1] 《十诵律》卷 49,T23-358 下 -359 上
长老难提往诣佛所,头面作礼在一面坐,白佛言 :“世尊,正法灭像法时,有几非法在世?”佛言 :“难提,正法灭像法时,有五非法在世。”“何等五?”佛言 :“正法灭像法时,有比丘心得小止,便谓已得圣法,是名初非法在世。难提,正法灭像法时,白衣生天,或有出家者堕恶道中,是名第二非法在世。难提,正法灭像法时,有人舍世间业出家破戒,是名第三非法在世。难提,正法灭像法时,有破戒者多人佐助,有持戒者无人佐助,是名第四非法在世。难提,正法灭像法时,无不被骂者,乃至阿罗汉亦被他骂,是名第五非法在世。”更有比丘重问此事,佛即以是事语诸比丘。佛告优波离 :“当来有五怖畏,今者未有,应知是事求方便灭。何等五?后有比丘不修身、不修戒、不修心、不修智,是不修身戒心智已,度他出家受戒,不能令修身、修戒、修心、修智。自不调伏,复度他出家受戒,是亦不能令修身、修戒、修心、修智,是法中过毗尼中过,毗尼中过是法中过。优波离,是名当来初怖畏,今未有当来有,应知是事求方便灭。优波离,后有比丘不修身、不修戒、不修心、不修智,是不修身戒心智已,与他依止畜沙弥,不能令修身、修戒、修心、修智,是不调伏。复与他依止畜沙弥,不能令修身、修戒、修心、修智,是法中过毗尼中过,毗尼中过是法中过。优波离,是名第二、第三怖畏,应知是事求方便灭。优波离,后有比丘不修身、不修戒、不修心、不修智,是不修身戒心智已,与净人、沙弥相近住,不知三相,掘地、断草、用水溉灌,是法中过毗尼中过,毗尼中过是法中过。优波离,是名第四怖畏,今未有当来有,应知是事求方便灭。优波离,后有比丘不修身、不修戒、不修心、不修智,是不修身戒心智已,共诵修多罗、毗尼、阿毗昙,以前后着中,以中着前后,现见不知白法犯非犯,是名法过毗尼过,毗尼过法过。优波离,是名第五怖畏,今未有当来有,应知是事求方便灭。”

[2] 《法华经》卷 1,T09-7 上
[3] 《阿难七梦经》,T14-758 上
[4] 《法灭尽经》T12-1118 下
[5] 《四分律》卷 59,T22-1006 中 - 下
有五法令正法疾灭,何等五?有比丘不谛受诵,喜忘误,文不具足以教余人,文既不具,其义有阙,是为第一疾灭正法。复次有比丘为僧中胜人上座,若一国所宗而多不持戒,但修诸不善法,放舍戒行,不勤精进,未得而得,未入而入,未证而证。后生年少比丘仿习其行,亦多破戒修不善法,放舍戒行亦不勤精进,未得而得,未入而入,未证而证,是为第二疾灭正法。复次有比丘,多闻、持法、持律、持摩夷,不以所诵教余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私便命终,彼既命终,令法断灭,是为第三疾灭正法。复次有比丘难可教授,不受善言,不能忍辱,余善比丘即舍置,是为第四疾灭正法。复次有比丘喜斗诤,共相骂詈,彼此诤言,口如刀剑,互求长短,是为第五疾灭正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