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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学课四十二
【内容】:思惟业果总相
道次第讲记·下士道
济群法师
下士道最后一个问题是“深信业果”。业果理论是佛法的基本思想,不论汉传还是藏传、南传都很重视。藏传佛教的前行有四共四不共,其中,深信业果是四种共同的前行之一。其实,业力说并不是佛教特有的。印度早期的《奥义书》,就有关于业力的解说。《奥义书》有两种思想,一是业与轮回,一是修行解脱。此外,印度其他宗教也有这方面的内容。当然它们对这个问题的理解,和佛教是不一样的。说到轮回,多数宗教会提出轮回的主体,或是灵魂,或是神我,认为生命有固定不变的主宰力量,并由这个业力推动生命主体去轮回。
佛法业力说的不同在于,认为业力延续建立在缘起的基础上,不需要有轮回的主体。这个道理比较深奥。如果有一个主体,解释如何轮回就比较容易,无非是有个神我或灵魂去轮回。虽然身份在不断变化,但主体不变。可佛陀在菩提树下发现,世间一切有为现象都是缘生缘灭的。在因缘所生的世界中,没有我,也没有固定不变的载体,由此提出无我的轮回观。虽然理解起来会有一定难度,但随着修学的深入,我们会发现,在缘起的生命现象中,确实找不到固定不变的载体,找不到恒常的主宰力量。
生命是一种缘起现象,是无尽生命延续中的积累。从今生的成长来说,我们现有的心行,和小时候的经历有关。从这一生来说,又和前生乃至无穷的过去有关。每一种心念,每一种生命形态,都来自生命的积累。在此过程中,核心力量就是行为形成的业力。
佛法讲到有情生命的延续,通常是以惑业苦来说明。惑就是无明,是不觉,业就是行为。无明和行是什么关系呢?其实,两者很难截然分开。就像傻瓜干了件傻事,这个傻瓜和傻事能不能分开?其实是分不开的。在一般人的理解中,行和识似乎也是两个东西,认为识代表生命的载体。事实上,生命有没有固定不变的载体?无我的生命观告诉我们,生命并没有固定不变的载体,而是无常、无我、缘起的,充满着不稳定。
我们的种种精神活动,都是相应行为的结果。就像一个人贪心很重,是因为经常贪著的结果;嗔心很重,是因为经常嗔恨的结果;慢心很重,是因为经常我慢的结果;心怀慈悲,是因为经常培养慈悲的结果。每种识的形成,同样离不开自身的造作。总之,识是行为的结果,业力的结果。所以在这个世界,业创造一切,业决定一切。换句话说,行为决定了生命的存在,你每天想什么,做什么,最后就会成为什么。因为你的起心动念、言行举止,就在培养不同的生命因素,这将成为未来生命的主导力量。所以说,缘起的生命观具有很强的可塑性,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。
有情行为所形成的业力,是决定生命发展的核心力量。比如色受想行识五蕴,是构成有情生命体的基本要素。这些要素从哪里来?也是由不同行为造成的。生命现象非常复杂,《百法明门论》中,以八识五十一心所来归纳各种心理。其中每一种都代表生命的积累。每个生命的活动内容不一样,积累的生命形态也千差万别。其中最关键的,是行为的不同。所谓行为,不外乎思想行为、语言行为、身体行为,即身口意三业。
我们之所以能想些什么,说些什么,做些什么,一定有相应的心理为基础,否则就不会去想,去说,去做,也就是平常说的“三句话不离本行”。你为什么会这么想、这么做?就因为有相应的情绪或想法。如果没有这些心理,你是不会去做的。另一方面,当我们在想或做的过程中,也在张扬和强化某种心理。比如有些人感情很丰富,或是很有爱心,或是容易嗔恨,或是心胸狭隘,这些都代表生命的积累。有情的观念不同,经历不同,就会形成不同的生命力量。当它们表现出来并产生作用时,就决定了未来生命的存在形式,即六道轮回中的某个角色。所以说,生命是缘起的,其中的每种力量也是缘起的。
缘起生命观的特点,是不常不断,相似相续。任何一种心理力量都不是常恒不变的,但也不会无缘无故地结束。在生命延续过程中,这些力量奔流不息。如果不以忏悔、修行等特殊因缘对治,也不会自己消失。有情生命的存在,就是这种内在生命力量的存在;有情生命的延续,也是内在生命力量的延续。其中,有些力量比较强,有些力量比较弱。在每一期生命中,会以某种力量起到主导作用。这些不同业力的成熟,构成了六道轮回。所以说,轮回就是业力作用的结果。
生命是无尽的延续。不同业力在各个时期不断成熟,一期一期地转化着。这期生命结束,下一期生命出现;下期生命结束,再下期生命又出现了。《唯识三十论》有句话,叫“前异熟既尽,复生余异熟”。什么意思?就是前面的果报结束,新的业力又成熟了,继续招感果报。当这个果报结束,另一种业力又要成熟,不断推动有情感果。总之,业力是生命延续最核心的内涵,起着决定性的作用。所谓业决定一切,业创造一切。
除了三世因果、六道轮回,四谛法门也是建立在业力的基础上。四谛法门揭示了两重因果,一重是杂染的因果,一重是清净的因果。杂染的因果即苦谛和集谛,告诉我们轮回是怎么形成的,痛苦的人生是怎么形成的。灭谛和道谛则告诉我们,如何依八正道解除轮回。所以三乘佛法的修行,也是建立在业力的基础上。人天乘以五戒十善为因,招感人天乐果;声闻乘是以出离心为因,通过戒定慧的修行,成就解脱圣果;菩萨乘是以菩提心、菩萨行为因,通过六度万行,成就无上菩提。整个佛法修行,不论从流转还是还灭的角度来说,都是建立在业的基础上。
我们要相信业,相信想法、语言和行为对生命的作用。对命运的理解不同,对世界的认识不一样,会形成相应的观念和行为。如果相信神创造一切,那么我的行为只要向神交待,只要神满意就行了。再如唯物论、无因论,认为人死如灯灭,不相信行善一定有乐报,会带来快乐的结果;也不相信作恶一定有苦报,会带来痛苦的结果,就没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。反之,如果深信因果原理,就一定不敢干坏事了。因为每个人都在乎自己的未来,而现在的所作所为,就决定了我们的未来。
佛教认为,命运取决于自己的业力,而业力取决于行为,所以要谨言慎行,这是修行的基础。世人之所以在春天播种,努力耕耘,就是因为相信秋天会有收获。如果农民不相信播下的种子可以收获,他还会种吗?一定不会。当然,缘起的生命观不像种田那么简单,它的因缘错综复杂,但并不是不可以理解的。我们现在讲三世,讲轮回,很多人信起来比较困难。原因是什么?我们更多关注外在的轮回,外在的结果。比如你干了一件好事或坏事,会得到什么报应,必须马上看得见才相信。因为现代人受到唯物论的教育,不相信未来的报应。
如果从心行结果来说明业果原理,就比较容易理解。每种行为都会产生内外两种结果。所谓内在结果,是我们的每种行为或想法,会张扬人性的某种力量。比如贪心在张扬生命中贪的力量,嗔心在张扬生命中嗔恨的力量,自大和自卑在张扬生命中慢心的力量……每一种心行,都在张扬不同的生命力量。如果这种力量是负面的,就会滋长负面情绪,当它们产生作用时,就会不断伤害我们。同时,这些心行力量将成为人格的组成部分,长久地产生影响。这种心灵因果,多数人是可以接受的,因为现实中就可以看到。有些人贪心特别重,有些人嗔心特别重,有些人烦恼特别重,就会活得很苦很累。所以说,因果既可以从外在结果说明,也可以从内在心行力量的形成来说明。事实上,这种内在变化比外在结果更重要。
深信业果也是止恶行善的根本。因为我们知道,干了坏事或动了恶念,会给生命造成痛苦的结果;反之,修善行、动善念会给生命带来快乐的结果。如果我们对此深信不疑,自然就会止恶行善,让自己拥有更好的生命素质。同时也会明白,三乘教法能帮助我们成就三乘圣果。
《道次第》下士道的内容主要有四块:念死无常、念三恶道苦、皈依三宝、深信业果。通过念死和念恶道苦,帮助我们生起皈依之心,进而通过皈依仪式,确立以三宝为依止。但这只是学佛的开始,还要进一步修学佛法,才能完成皈依的最高意义。
修行首先要深信业果,这是佛法的基本正见。整个佛法修行,简单地说,可以归纳为止恶和行善,这就必须建立在深信业果的前提上。否则,一切修行将无从谈起。但我们还要知道,缘起甚深,要彻底通达业果并不容易,因为缘起实在太深奥了。我们现在了解的,是业果的主要规律。
《道次第》中,是把业果作为重要内容来介绍。关于这部分内容,论中有自己的科判,但现在人理解起来可能有一定难度。在新编目录中,是分八点来介绍:第一,思惟业果的总相;第二,说明十种不善业道;第三,依十不善业论业果的轻重;第四,十种不善业的果报差别;第五,根据十不善业来说明十种善业;第六,说明业的种类;第七,关于完美人生的因果差别;第八,如何忏悔,即对不善业的认知及对治。直接和业果相关的内容是这八点。
最后还有两点,是对下士道修行的总结。第九是下士道的发心之量,第十是对下士道修行误区的说明,叫除邪分别。宗大师是从这十个方面,帮助我们了解业果。
第四节 深信业果
一、思惟业果总相
1.业决定之理
谓诸异生及圣者,下至生于有情地狱,仅依凉风生起以上之一切适悦乐受者,悉从往昔所集善业出生。若从不善而生乐者,无有是处。又下至阿罗汉身中所受热恼之苦以上,一切皆从往昔所集不善业生。谓善业生苦者,亦无是处。
《宝鬘论》云:“从不善生苦,而有诸恶道,从善有乐趣,并生诸安乐。”是故诸苦乐者,非从无因及自性、大自在等不顺因生,乃从善、不善之总业生总乐苦,及诸种种别苦乐,亦从种种别别二业别别而生,无有爽误也。
于此不虚谬之业果能决定者,说为一切诸佛子之正见,赞为一切白法之根本也。
2.业增长广大
由小善业能生甚大乐果,又由小恶业亦能生甚大苦果。盖内因果之增长广大,迥非外因果之增长广大所可及。如《集法句》(《聚集句经》)云:“虽作微小恶,后世招大怖,能有大损失,如毒入腹中。虽作小福业,后世感大乐,能成大义利,如谷实成熟。”
3.业不作不得
若于感受苦乐之因,业未积集者,则其苦乐之果决定不生。然于佛所积聚无量资粮之果,诸受用者虽不须集彼一切因,亦须集其一分也。
4.业作已不失
诸作善、不善业者,出生悦意不悦意之果。《殊胜赞》云:“彼诸婆罗门,谓福罪可换,佛说作不坏,不作则不遇。”
《三昧王经》亦云:“作已无不受,亦无受他作。”
《戒经》(《毗赖耶阿笈摩》)云:“假使经百劫,所作业不亡,因缘会遇时,果报还自受。”
第四节 深信业果
一、思惟业果总相
我们首先要了解业的存在特征和基本规律,这里讲到四点。
1. 业决定之理
只要造了业,就决定感果。从不善业产生痛苦,从善业产生快乐。任何痛苦,乃至丝毫的、微不足道的痛苦,都和你的恶业有关;任何快乐,乃至丝毫的、微不足道的快乐,都和你的善业有关。如果没有恶业,绝对不会招感痛苦;如果没有善业,绝对不会产生快乐。我们要对这个规律产生坚定不移的信解,所以叫业决定之理。
“谓诸异生及圣者。”异生是指见道前的凡夫。凡夫和圣者的差别,主要在于是否见道。见道的就是圣者,没有见道的就是凡夫。因为凡夫是活在混乱的生命状态,活在生命的差别现象中,随类受生,所以叫异生。而圣者因为同证法性,证得十方诸佛和六道众生平等无二的体性,所以相对异生来说,圣者就是同生,同一法身。
“下至生于有情地狱,仅依凉风生起以上之一切适悦乐受者,悉从往昔所集善业出生。”这里举的例子很有意思。从这段话可以看出,“业决定之理”到底决定的是什么。从凡夫异生到见道圣者,下至生在大有情地狱(八热地狱)等恶道众生,当他们被地狱的刑具折磨得死去活来、痛苦不堪时,那由凉风吹拂带来的一点点快乐,也是从往昔善业产生的。如果我们对这个道理深信不疑,世间就没人干坏事,都喜欢干好事了。因为众生都不希望痛苦,都想离苦得乐,这是有情共同的愿望。只是多数人并不知道,快乐和痛苦真正的因是什么。
“若从不善而生乐者,无有是处。”所以我们要对善业产生快乐的原理生起定解,如果说不善业可以产生快乐的结果,那是根本不可能的。
“又下至阿罗汉身中所受热恼之苦以上,一切皆从往昔所集不善业生。谓善业生苦者,亦无是处。”证得有余涅槃的阿罗汉,身体也会生病,也会产生痛苦。当然这和凡夫的苦不一样。凡夫是身苦心也苦,但阿罗汉只有身苦,没有心苦。也就是说,包括阿罗汉身体所受的热恼等痛苦,也是因为他过去积集的不善业而产生。如果说善业会产生痛苦的结果,那也是不可能的。
由此可见,从善业产生快乐的结果,从不善业产生痛苦的结果,这是理所当然的。因为不善业的业性就是不善心,其代表就是贪、嗔、痴,本身就是不安定的、制造痛苦的心理;而善业的业性是善心,其代表就是无贪、无嗔、无痴、布施、慈悲、惭愧等,本身就是和谐的、能引发快乐的心理。当我们处于不善心,就是烦恼现行之时,对自己也是冲突和伤害。反过来说,当我们产生慈悲等善心时,内心是和谐而快乐的。所以说,善业或不善业是由心理决定了它的属性。
“《宝鬘论》云:从不善生苦,而有诸恶道,从善有乐趣,并生诸安乐。”《宝鬘论》说,从不善的因产生痛苦的结果,招感地狱、饿鬼、畜生三恶道。从五戒十善等善行,招感天、人、阿修罗三善道的果报,并由此产生种种快乐和幸福。
“是故诸苦乐者,非从无因及自性、大自在等不顺因生。”宗大师引《宝鬘论》之后作了总结:世间所有痛苦和快乐都是有因缘的,不是无因或偶然产生的。佛教是缘起论,反对偶然论、无因论。“自性”是当时印度外道的主张,认为苦和乐的生起,是由自身不变的苦性、乐性所决定。“大自在”是指大自在天,由他决定众生的痛苦和快乐。所有这些,在佛教看来都属于不顺因,就是因和果不相应,和善因招感乐果、不善因招感苦果的规律不相应。因为缘起的道理非常深奥,所以印度各种宗教对世间苦乐之因有种种猜测。但由于他们智慧不够,所以产生了各种邪知邪见。
“乃从善、不善之总业生总乐苦,及诸种种别苦乐,亦从种种别别二业别别而生,无有爽误也。”佛陀以大智慧揭示了世间真相,那就是由善因产生快乐的结果,由不善因产生痛苦的结果。而善和不善又有总别之分。总业是指总的果报,比如我们生到三善道或三恶道,是由总业决定的。然后又由种种满业决定众生在某一道的境遇,比如生到人道后,寿命的长短、贫穷或富贵、长得好看不好看、家庭顺利不顺利、运气好不好等等,这一切都是别业决定的。所以生而为人不一定都过得开心,当动物也不一定都过得痛苦。总业和别业,也叫引业和满业。引业感得总报,满业感得别报。虽然同样生而为人,因为别业不同,人生结果也会千差万别,这是丝毫没有错谬的。
“于此不虚谬之业果能决定者,说为一切诸佛子之正见,赞为一切白法之根本也。”对业果的道理深信不疑,相信由善业招感乐果,由不善业招感苦果,这是佛弟子必须具备的基本正见,是一切修行的根本,也是善法生起的根本。
我们不妨想一想,自己对业信到什么程度,理解到什么程度?业果之理确实深奥,不是那么容易深信的。不仅藏传佛教强调业果,汉地很多古德在开示中,也很重视业果之理,有大量因果感应录传世。对于学佛来说,先不说缘起性空、诸法唯识、重重无尽等大道理,还是看看我们对业果信到什么程度。如果你连基本的业果都不能深信,说那些有什么用啊?因为这是修行的基础,是很现实的。
2. 业增长广大
业是缘起法,是有弹性的,并非固定不变,而是会增长或萎缩的。
“由小善业能生甚大乐果,又由小恶业亦能生甚大苦果。”由小小的善业,能产生很大的乐果;由很小的恶业,能产生很大的苦果。大到什么程度,是不一定的。业为什么能增长广大?而且这种增长结果与原来的因相差巨大,有时是几百万倍、几千万倍,甚至感觉没有限量。佛经中相关的故事很多,因为说了一句话或做了一件事,招感的果报竟然那么重。可以说,因和果悬殊到无法想象的程度。所以,正确认识业增长广大的道理很不容易。
“盖内因果之增长广大,迥非外因果之增长广大所可及。”业之所以能增长广大,是因为缘起法不是固定不变的,而是随着因缘不断改变。内在因果能产生的力量和作用,不是外在因果比得上的。关于外在因果,比如我们种下一粒龙眼树的种子,将来能长出多少龙眼?而内在业果的增长广大,远远超过外在业种的力量。
为什么这个因能产生这么大的结果?一方面和善因、不善因的本身有关。因为每种善因或不善因,潜在力量是无限的。就像龙眼树的种子能长出那么多龙眼,就说明它潜在的力量很大。业的基础是心念,而每个心念的潜力是无限的。当然,这种潜在力量产生作用时,究竟能招感多大的果报,还要受到外在因缘的限制。所以感果轻重和很多条件有关,比如发心、供养对象等。
“如《集法句》云:虽作微小恶,后世招大怖,能有大损失,如毒入腹中。虽作小福业,后世感大乐,能成大义利,如谷实成熟。”正如《集法句》所说,虽然造作微小的恶因,但它会几十倍、几百倍、几千倍、几万倍乃至无限增长,最后招感巨大的果报,给生命带来无穷无尽的过患。就像人吞下一点点毒药,虽然量很少,但足以被害死。同样,虽然做的是微不足道的福业,或是发起一念善心,或是修一点小小的布施,但这点福业会不断增长,给你带来巨大的快乐结果。就像种在田里的稻种,成熟时会成倍成倍地增长。
3. 业不作不得
“若于感受苦乐之因,业未积集者,则其苦乐之果决定不生。”我们要深信,所有果报和遭遇都和过去的业有关。如果没有造作善恶业的因,一定不会感得相应的苦乐果报。反之,如果招感了快乐和痛苦的结果,一定是因为你曾经造下善或不善的业力。
“然于佛所积聚无量资粮之果,诸受用者虽不须集彼一切因,亦须集其一分也。”佛陀成就了无量的福德和智慧,我们现在有因缘听闻佛法,得到三宝加持,也是要有善根的。虽然不必具备佛菩萨那么多的功德,但多多少少是要有的。如果一点善根都没有,是没有因缘闻法的。所以要相信业不作不得,没有做过的,一定不会有果报。
4. 业作已不失
“诸作善、不善业者,出生悦意不悦意之果。”只要造作过的业,都不会失去。造善业能出生悦意,也就是欢喜、快乐的结果。造不善业能产生不悦意,也就是痛苦、不欢喜的结果。
“《殊胜赞》云:彼诸婆罗门,谓福罪可换,佛说作不坏,不作则不遇。”《殊胜赞》说,婆罗门教认为罪福可以互换,比如有人认为,我干好事可以抵偿罪恶,但佛教不这么认为。佛教认为,你造作的业力不会消失,没有造作的业力则不会感果。我们造业后,会在生命中形成力量,这是不会自动消失的。世间的种子还可能腐烂,但我们种下善和不善的业因,会在生命中形成力量,而且永远都在。因为阿赖耶识有执持的功能,只要造下的业,永远都保持在那里,不会自动消失。只不过缘没出现的时候,它还不会感果,而是潜藏在阿赖耶识深层,一旦相关的缘出现,它就成熟了。
“《三昧王经》亦云:作已无不受,亦无受他作。”《三昧王经》也说,你造了业将来一定要招感果报,而且佛教的因果原理是自作自受,不能互相代替。像中国古代讲的“积善之家必有余庆”之类,从佛法的因果观来说,这个说法有点问题。当然也有一定的道理。因为在一个家庭中,因缘和业果是相互关联的。就像我们能生活在共同的环境,比如到西园寺学习,在这个大氛围中,本身都有相似的福报和善根。同样,生在一个家庭的人,比如父亲有道德,有善行,就能感得好的儿子。从父亲的角度来说,是他的善业招感了好儿子;从儿子的角度来说,他生在这个家庭,也有自身的福报。虽说业是自作自受,但缘起法又有错综复杂的关系,不是孤立的。所以也会出现另一种可能,有的父母亲德行各方面都很好,但感得的儿女未必出色;有的父母不怎么样,可生的儿女很出色。就像古代的三皇五帝,尧的儿子不怎么样,舜的父亲也不怎么样。这是什么道理呢?父亲和儿子,儿子和孙子,能生在一个家庭,有各种复杂的因缘,可能是善缘,也可能是不善的缘。但总的原则是自作自受,其他情况有一定的相对性,不能绝对地说“积善之家必有余庆,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”,只是有这个可能。
“《戒经》云:假使经百劫,所作业不亡,因缘会遇时,果报还自受。”《戒经》说,即使再长远的时间,即使经过百劫,业也不会自动消失。所有的业都储藏在阿赖耶识中,这个储藏室中的信息是不会自动抹掉的,不像电脑硬盘还会崩坏。一旦因缘成熟,必定是要受报的。
以上,是关于业的总则:业决定之理,业增长广大,业不作不得,业作已不失。我们要反复思考这些原理,对业果法则生起定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