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辨中边论》探微
济群法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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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相”即体相。在佛法里,除了“相”的概念,还有“性”的概念,两个概念大家要分辨清楚。通常来说,“相”指现象,“性”指体性、本质,两者是不同的。如《大乘起信论》中讲体、相、用三大,体指体性,相指现象,用指作用。那么,唯识典籍中所讲的唯识相、唯识性的相和性是否一样呢?也不一样。唯识性,指真如、法性,属于无为法;唯识相是妄识依他起的现象,属于有为法。但在更多的情况下,唯识宗所说的相和性,其概念又是相通的,如三相也称为三性。所以,这里所说的《辨相品》,亦可称为“辨性品”。因为“相”指体相,“性”指体性,内涵是一致的。
《辨相品》阐述了诸法的体相。诸法指宇宙间的一切法,包括有为法和无为法。对于一切法的差别,中观宗以二谛进行阐述,唯识宗则以三性进行说明。唯识宗认为,诸法不外乎三性。第一为遍计所执性,是凡夫颠倒认识呈现出来的错觉境相,事实上根本不存在。第二为依他起性,是赖耶海洋中随缘生起的种种心识活动,其表现形态为似能取的见分和似所取的相分,其存在只是因缘的假相,是假有的,如梦幻泡影,但却不可以认为它没有,否则会落入断灭见。第三为圆成实性,是建立在如实认识依他起相的基础上,即在依他起的似能取所取相中不起能所执,当下现证的空性,为真实有,且是最高的真实。
三性中,实质上只有两性是有,还有一性是没有。既然是没有,为什么还要开为一性呢?因为在凡夫的认识中,遍计所执性是有的,所以唯识宗才将遍计所执性列出来,然后进一步告诉大家,这是没有的。如果不加以说明,怎么知道它是没有呢?因为,遍计所执性是错觉的显现,这种境界实际并不存在,但在凡夫的认识中,又确确实实认为它是存在的,这才使得有情不能认识世界的真相。
《辨相品》共二十二颂,主要讲依他起和圆成实二相。因为这二相是有的,所以列出来辨别讨论。其中前十一颂讲虚妄相,即依他起性;后十一颂讲空相,也就是圆成实性。
初归敬颂
稽首造此论,善逝体所生。及教我等师,当勤显斯义。
学习一部论之前,要怀着感恩心,先礼敬三宝、礼敬造论的作者。只有怀着感恩、恭敬之心,才能学好佛法,否则就不会有真实受用。《普贤行愿品》十大愿王中,第一愿就是“礼敬诸佛”。为什么要礼敬诸佛?是不是佛陀没有我们礼敬就觉得难受呢?不是的。这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学习论典,得到佛法的真实利益。
“稽首”是顶礼、礼敬的意思。顶礼什么人呢?顶礼“造此论”者。学习本论,首先要礼敬本论作者。“善逝”是佛陀十大名号之一。“体所生”,指佛子从佛法修学中成就法身慧命,将来方能继承如来家业,这里特指弥勒菩萨。“及教我等师”,世亲菩萨又说,除弥勒菩萨以外,还有教我的老师无著菩萨,这是第二个要礼敬的对象。“当勤显斯义”,礼敬之后,进一步勉励自己努力弘扬《辨中边论》。
甲一、总 标
此中最初安立论体。颂曰:
唯相障真实,及修诸对治。即此修分位,得果无上乘。
论曰:此论唯说如是七义。一相,二障,三真实,四修诸对治,五即此修分位,六得果,七无上乘。
这是本论的大纲,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总标纲宗的内容。
“论曰:此论唯说如是七义。”这部论说了如下七方面的内容。
“一相”,即第一《辨相品》;“二障”,即第二《辨障品》;“三真实”,即第三《辨真实品》;“四修诸对治”,即第四《辨修对治品》;“五即此修分位”,即第五《辨修分位品》;“六得果”,即第六《辨得果品》;“七无上乘”,即第七《辨无上乘品》。本论共由此七部分组成。
《辨相品》依三性说明诸法体相,说明虚妄唯识相的依他起性及真实的空性。《辨障品》的障为障碍,辨明修道过程中种种障碍差别,有总障、别障,如三乘总障、修行次第障、觉分障、十度障等,是修学佛法过程中所应断除的烦恼及所知障。《辨真实品》依三性显示诸法真实,是修学佛法所应通达的。《辨修对治品》主要内容是修习三十七道品,由此契入空性,对治烦恼。《辨修分位品》、《辨得果品》阐述修行要经历的过程和结果。《辨无上乘品》从正行无上、所缘无上、修证无上等三方面显示大乘法门的殊胜。
唐译本根据七义分说七品,但梵藏本只有五品,合对治、分位、得果为一品。
甲二、虚 妄 分 别 相
乙一、有无中道相
今于此中先辨其相。颂曰:
虚妄分别有,于此二都无。此中唯有空,于彼亦有此。
论曰:虚妄分别有者,谓有所取能取分别。于此二都无者,谓即于此虚妄分别,永无所取能取二性。此中唯有空者,谓虚妄分别中,但有离所取及能取空性。于彼亦有此者,谓即于彼二空性中,亦但有此虚妄分别。若于此非有,由彼观为空。所余非无故,如实知为有。若如是者,则能无倒显示空相。
这是辨“虚妄分别相”中第一部分的内容,标题为“有无中道相”,辨明中道是什么。中观学派依二谛来说明中道,唯识宗则是依据三性来说明中道。
“论曰:虚妄分别有者。”虚妄分别指的是妄识。有情的认识具有虚妄分别的特征,而物质是没有虚妄分别的。唯识宗所讲的八识,前五识、第六意识、第七末那识和第八阿赖耶识,这些识都是妄识。
印顺导师把大乘佛教归纳为三大体系:虚妄唯识系、性空唯名系和真常唯心系。唯识宗属于虚妄唯识系,因为唯识宗重点谈妄识,虚妄分别就是妄识的特征。从唯识宗的角度来说,妄识是否包括色法?是否包括相分?当识的活动展开之后,妄识以怎样的形态出现?当识活动时,以见分和相分的形式出现。既然妄识包括见分和相分,当然也就包括色法。所以,唯识宗讲妄识时,同时也包含了色法。《百法明门论》说:“一切最胜故,与此相应故,二所现影故,三位差别故,四所显示故。”“二所现影”,指色法是心和心所两者显现的。既然是心和心所显现的,也就没有离开心。所以在《摄大乘论·所知相分》中,把依他起的现象都叫做识,包括心法和色法、相分和见分,并以十一种识加以说明。
“虚妄分别有者,谓有所取能取分别。”虚妄分别的妄识是有还是没有呢?本论告诉我们,“虚妄分别有”,也就是说,妄识作为缘起现象是有的。妄识的有又是如何表现的呢?当妄识活动时,以见分和相分两种形态出现。见分是似能取,相分似所取。这依他起的似能取所取相是有的。
“于此二都无者,谓即于此虚妄分别,永无所取能取二性。”虚妄分别的妄识展开活动之后,显现似能取的见分和似所取的相分。在没有介入主观意识的情况下,依他起的见分、相分是有的。一旦凡夫的主观意识参与分别之后,似能取的见分和似所取的相分就变成我法二执。在见分上产生我执,在相分上产生法执。“我”究竟有没有呢?事实上,主宰、常恒、不变的生命主体“我”是不存在的。而我们在依他起相上所产生的实在感,及种种分别的遍计所执相,客观上也是没有的。所以说,“于此二都无”。
“此中唯有空者,谓虚妄分别中,但有离所取及能取空性。”此处的“空”,非一般所说的“空”,而是指“空性”。学习唯识宗,对“空”和“空性”的概念要分清楚。在唯识宗里,一般说到“空”的时候,就是指没有,不同于中观宗所说的“性空”。性空不碍缘起,而唯识宗认为:有就是有,空就是空;烦恼就是烦恼,菩提就是菩提;生死就是生死,涅槃就是涅槃。断了生死才能证得涅槃,断了烦恼才能成就菩提。当然,在唯识宗的典籍中,也有“烦恼即菩提,生死即涅槃”的说法,但它的解释和中观完全不同。
“此中唯有空。”这个“空”是“空性”的简称,不是指“空”。“空”是什么也没有,而“空性”正相反,“空性”是有,是胜义有。如何去认识“空性”?需要透过依他起的虚妄分别现象去认识。所以,“谓虚妄分别中,但有离所取及能取空性”。在认识虚妄分别时,一旦不起所取的法执和能取的我执,空性就能现量证得。所以,“空性”要透过依他起的虚妄分别的现象去认识。
“于彼亦有此者。”彼,指空性;此,指虚妄分别相。虚妄分别相和空性的关系如何呢?“谓即于彼二空性中,亦但有此虚妄分别。”空性没有离开虚妄分别相,透过虚妄分别相能够认识空性。能不能说虚妄分别相就是空性,或空性就是虚妄分别相呢?不能。因为空性的本质是清净的,而虚妄分别相则是染污的。所以,只能说虚妄分别相和空性的关系不一不异。如果说空性就是虚妄分别相,这不对;如果说空性和虚妄分别相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东西,也不对。在《解深密经·胜义谛相品》中,对空性和虚妄分别相不一不异的关系分析得非常清楚。
“若于此非有,由彼观为空。所余非无故,如实知为有。若如是者,则能无倒显示空相。”《瑜伽师地论·菩萨地》的《真实义品》中,对空有的问题阐述得很详尽,比《辨中边论》更清晰。大家将来有机会学一学《真实义品》,可以对唯识宗的空有问题有进一步的认识。它告诉我们,怎样从唯识的角度去认识空和有,并帮助我们区分中观和唯识对空有的不同看法。
中观说空有的关系,“色不异空,空不异色,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”(《心经》)。有即是无,无即是有;空不能离开有,有不能离开空,是为空有不二。那么,唯识是怎么说的呢?“若于此非有”,如果某种现象在事实上没有,如龟毛兔角,一丝一毫也不存在,“由彼观为空”,所以说它是空的。可见,唯识的空不是即有即空。空指的是没有,因为它没有,所以说是空。如果它有,就不可以说它是空。
“所余非无故,如实知为有。”如果这种现象是存在的,应该“如实知为有”。事实上存在的,就应该认为它有。也就是说,事实上是没有的,就说它没有;如果事实上是存在的,就应该承认它有。
“若如是者,则能无倒显示空相。”如果是这样的话,才能正确认识诸法空相。空相就是空性,也就是诸法的真实相。这就是说,中道的认识应当建立在如实见的基础上。
复次颂曰:
故说一切法,非空非不空。有无及有故,是则契中道。
论曰:一切法者,谓诸有为及无为法。虚妄分别名有为,二取空性名无为。依前理故,说此一切法非空非不空。由有空性虚妄分别故说非空,由无所取能取性,故说非不空。有故者,谓有空性虚妄分别故。无故者,谓无所取能取二性故。及有故者,谓虚妄分别中有空性故,及空性中有虚妄分别故。是则契中道者,谓一切法非一向空,亦非一向不空。如是理趣妙契中道,亦善符顺《般若》等经,说一切法非空非有。
“故说一切法,非空非不空。有无及有故,是则契中道。”本颂的内容是对前一颂进行总结和归纳。
“论曰:一切法者,谓诸有为及无为法。虚妄分别名有为,二取空性名无为。”一切法不外乎三性,依三性可以正确认识宇宙人生的一切法。法包括有为法和无为法,除此而外,佛教对法还有种种不同的归纳方式,如杂染法、清净法,有漏法、无漏法,世间法、出世间法,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,五位七十五法、五位百法等等。
“虚妄分别名有为。”妄识所显现的见分、相分,都属于虚妄分别相的范畴,是有为法。有为法即有生灭、有造作,是缘起的。反过来说,“二取空性名无为”。由空去能取执、所取执显现的空性,即为诸法实性,如圆成实性、真如等,是无为法。无为法不是缘起的,没有生灭、没有造作。虽然无为法不是缘起的,但也没有离开缘起法。所以,无为法必须透过缘起的有为法去认识。
“依前理故,说此一切法非空非不空。”对一切法应该怎样去认识?既不可一概认为一切法都是空,也不可一概认为一切法都是不空。这两种极端认识都是错误的,确切地说,应该是“若于此非有,由彼观为空。所余非无故,如实知为有”,“故说一切法,非空非不空”。如何理解非空、非不空的道理呢?
“由有空性虚妄分别故说非空。”因为空性是有,是胜义有;虚妄分别也是有,是缘起有、世俗有。两者都是有,所以说非空。“由无所取能取性,故说非不空。”非不空就是空,空去能取性的我执和所取性的法执。我执、法执为遍计所执,遍计所执非不空,非不空就是空,也就是说遍计所执是空。依他起和圆成实是有,有就是非空,无就是非不空。“有无及有故”,什么是有?“有故者,谓有空性虚妄分别故”,空性和虚妄分别是有。哪些是无?“无故者,谓无所取能取二性故”,所取性的法执和能取性的我执,我法二执即遍计所执,遍计所执是无。
“及有故者,谓虚妄分别中有空性故,及空性中有虚妄分别故。”这里的“有”是说明虚妄分别相和空性的关系:空性要透过虚妄分别相去认识。反过来说,空性没有离开虚妄分别相。虚妄分别相与空性不一不异,空性是虚妄分别相的实性,虚妄分别相是空性上所显现的妄相。在空性中并不存在虚妄分别相,但是空性又没有离开虚妄分别相。
“是则契中道。”正确认识空性和虚妄分别的关系,就可以契入中道实相。中道就是“谓一切法非一向空,亦非一向不空”。对一切法的认识,认识到“非一向空”,不是一概皆空;“亦非一向不空”,也不是一概不空。“如是理趣妙契中道”,理解到非空非不空,才能符合中道。“亦善符顺《般若》等经”,也符合《般若经》的思想。“说一切法非空非有”,是唯识宗对《般若经》非有非空思想的独到理解和解释。所以,唯识学者以《般若经》中说诸法无自性空为密意说,这种解释显然与中观学者对《般若经》的解释有一定差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