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·安居策修篇》解读
济群法师

【点击查看全书链接】

二、杂释诸缘

  1. 忘不受日
  问:“遇缘出界,忘不受日,经宿,破夏不?”答:“诸部无文。《五百问》云:夏中忘不受七日,出界行,忆即悔者,得。一坐中不得过三悔,过三悔不成岁(悔谓苦忆,悔本忘心,即应反界)。”[1]
  以下是对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。比如忘记请假就出界了,该怎么办?是否属于破夏?
  “问:遇缘出界,忘不受日,经宿,破夏不?”第一个问题:如果安居期间有合法理由外出办事,但忘了请假,而且在次日明相出之后才回到界内,是否破夏呢?
  “答:诸部无文。《五百问》云:夏中忘不受七日,出界行,忆即悔者,得。”道宣律师的回答是:其他律典中没有具体说明。《五百问》说:如果安居期间忘记受七日法就出界了,当他想起这一点时,立刻心生悔意,是不破夏的。所以,关键在于你想起时是什么心态,是后悔还是无所谓。如果无所谓,那就会破夏。
  “一坐中不得过三悔,过三悔不成岁(悔谓苦忆,悔本忘心,即应反界)。”《五百问》还说到:在一次夏安居期间,忘记受日而出界的事不能超过三次,否则的话,即使后悔也没用了。关于悔,道宣律师的说明是“悔谓苦忆,悔本忘心,即应反界”。可见这个悔是有标准的,是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追悔,并且立刻返回界内。也就是说,是有实际行动的,不是随便想一下就完事了。
  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看到,佛陀制戒非常合理。既不会太急,太严格,让人难以遵循;也不会太缓,太松懈,对人没有约束力。
  2. 出界遇难
  问:“因事出界,水陆道断等难,不得反界,失岁不?”答:“律部无文,昔高齐十统诸律师共评,并云得夏。”
  第二个问题,是关于出界后遇到难缘,不能及时返回。用现在的话说,就是途中遇到了意外,不能按原计划行事。
  “问:因事出界,水陆道断等难,不得反界,失岁不?”有人问:如果因为合法的理由请假出界,却遇到交通阻断等障碍,不能及时返回安居处。这种情况是否破夏,是否失去受岁的资格?
  “答:律部无文,昔高齐十统诸律师共评,并云得夏。”道宣律师的回答是:关于这个问题,在各部律典中没有明确说法。但在高齐时期,国家大兴佛教,专门建立了由十位持律大德组成的机构,统管天下僧侣,即“十统诸律司”。他们曾共同对这个问题作了决断,认为这是出于特殊情况,非人力可控制,所以应该得夏。当然,前提是你已经尽到各种努力,实在无法赶回,而不是自己故意拖延,或明明可以克服障碍却借机不回。
  3. 明相会夏
  问:“界外宿,明相欲出,得会夏不?”答:“准《僧祇》衣界,准得,必须入头手足等于界内,若外立不得。”
  第三,是关于界外宿的问题。
  “问:界外宿,明相欲出,得会夏不?”有人问:安居期间,因为有事而在界外过夜,到第二天明相快要出之前赶回界内,是否破夏呢?我们看律师的回答。
  “答:准《僧祇》衣界,准得。必须入头手足等于界内,若外立不得。”按照《僧祇律》衣界的观点,是不算破夏的。但有个前提,就是在明相出之前,你的身体必须进入界内,至少是头、手、足之一。如果整个人还在界外,就破夏了。
  4. 蓝界宽狭
  若依大界安居,戒场及余小界等,入中,明相出,破夏。若依大界外伽蓝者,通往彼此二界不失(谓结夏在前,结界在后者)。若依大界内伽蓝者,出门破夏。小界亦尔。若根本通依大界,不知二界相别者,随本行处不失。皆谓与本心相违故,义张两失。并缓依法界,急随房处,而不得越界分齐。
  第四,探讨安居期间可以活动的范围。因为安居需要结界,而在这个界中可能还有其他界,或安居所结的界是在寺院之内,在这些处所之间可以自由活动吗?什么情况下会破夏呢?
  “若依大界安居,戒场及余小界等,入中,明相出,破夏。”如果在安居的大界内还有单独结界的戒场,或因某些原因所结的小界,为界中之界。那么,依大界安居者进入其中的戒场或小界,在明相出之前尚未回到大界,就会破夏了。因为那里虽在大界之内,却属于另外的界。
  “若依大界外伽蓝者,通往彼此二界不失(谓结夏在前,结界在后者)。”伽蓝,即寺院。大界外伽蓝,即寺院比界的范围更大。如果你是依伽蓝安居,而所结的作法界又在伽蓝范围内,那么在伽蓝和大界就可以自由走动而不破夏。这有一个前提,就是依伽蓝结夏在前,而结界在后,否则也是要破夏的。
  “若依大界内伽蓝者,出门破夏。小界亦尔。”大界内伽蓝,即寺院在大界之内,比界的范围小。如果你是依大界内的伽蓝安居,那么只要走出寺门,于明相出之前未回到僧伽蓝内,就属于破夏了。依大界内的小界安居,比如单独结一幢房子安居,也是同样的处理原则。
  “若根本通依大界,不知二界相别者,随本行处不失。”如果最初发心就是依大界,却不知道大界和伽蓝、小界之间的差别,或结界时不知道其中还包含其他小界,那么在这几个范围内活动都不会破夏。所以是否破夏的关键,在于当初结夏时给自己划定了什么范围。
  “皆谓与本心相违故,义张两失。”两失,即依界和依伽蓝安居,各有一失一不失。如果你的行动违背了最初给自己划定的安居范围,就会失夏。反过来说,如果没有违背自己划定的范围,就不会失夏。所以,失与不失的判断标准,主要在于是否和本心相违。
  “并缓依法界,急随房处,而不得越界分齐。”如果安居范围制定得比较宽广,依作法界或自然界,一般不容易破夏,是为缓。如果安居范围制定得比较狭窄,就依一座房子,护夏更为困难,是为急。总之,不论最初结界的范围是多大,都不能随意出界,否则在明相出之前未回到界内,就会破夏。
  通常来说,结夏的范围不宜太广。否则,一是随意走动会伤害生灵,二是不利于专心修行,就失去安居的实际意义了。但也不能太窄,否则很容易破夏。所以,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衡量并谨慎选择。
  5. 遇缘自去
  《四分》云:若前后安居,见有二难,当白檀越求移去。若听不听,俱应自去。[2]
  破僧和僧,《律》开去也,事希故不出。[3]
  第五个问题,如果比丘应施主之邀至某地安居,但在彼处遇到命难或梵行难,应该怎么做呢?
  “《四分》云:若前后安居,见有二难,当白檀越求移去。若听不听,俱应自去。”《四分律》说,如果在前安居或后安居期间,出现命难或梵行难两种难事。在这种情况下,应该告诉护持安居的施主们,说明自己必须移夏,更换安居场所。不论护持的施主是否同意,都应该离开。
  “破僧和僧,《律》开去也,事希故不出。”另外还有两种情况,一是因为你的存在而引起斗诤,破坏僧团和合;二是其他地方有僧团出现斗诤,而你有能力前去调解,或是可以请亲友前去调解,平息纷诤。在这种情况下,为了维护僧团的和合,律中也开许移夏。只是这种情况非常罕见,在此不作详细说明。
  以上,主要说明结夏期间遇到难缘后的各种处理方式。在什么情况下属于破夏,什么情况可移夏而不破夏。

【注释】
[1]《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》卷 1,T24-987 上
问 :“夏中坐忘,不受七日法一出行,得坐不?”答 :“忆即悔,得。一坐中不过二三悔,过二三悔,不得岁。”

[2]《四分律》卷 37,T22-835 下
时有比丘受他前安居请,在彼见有命难,若净行难。彼作如是念 :“我当云何?”即告诸比丘,诸比丘往白佛。佛言 :“若比丘在住处若受前安居、后安居,见有命难,若净行难。彼比丘若自往,若遣信使,往白檀越求移去。若听者,善。若不听,便应去。”
[3]《四分律》卷 37,T22-834 下 ~ 835 上
若比丘于住处安居时,闻有比丘勤方便欲破僧。彼如是念 :“破僧事重,甚为丑恶,莫为我故破僧。”彼即应以此事去……尔时,有比丘于住处安居,闻彼有比丘欲方便破僧。彼自念言 :“我若往呵谏责数,必用我言,止不破僧。”复作是念 :“若我自往,或不用我语,不能止其破僧事。我有亲友能止彼破僧事,我若语彼,必用我言,为我止彼破僧事。我当云何?”即语诸比丘。诸比丘往白佛,佛言 :“若比丘于住处安居,闻有比丘欲方便破僧。比丘自念 :我若自往彼呵谏责数,必用我言,令其止不破僧。复作是念 :我或不能止彼诤事,我有亲友能止彼诤事。我当语彼,令止破僧事。彼即应以此事去。”